7月12日,由中国社会科学大学(研究生院)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《中国社会组织报告(2019)》蓝皮书发布会暨研讨会在京举行。
《中国社会组织报告(2019)》蓝皮书指出,2018年社会组织增速下滑,并出现发展阶段的变化。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组织数量信息,截至2018年底,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1.6万个,与2017年的76.2万个相比,总量增长了5.4万个,增速为7.1%,增速下降了约1.3%。
《中国社会组织保告》执行主编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(研究生院)社会组织与公共治理中心主任蔡礼强教授分析说,2018年社会组织增速略微下滑,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:一是我国社会组织开始从高速增长阶段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,从重视数量扩张到更重视质量提升,注重社会组织的规范性、活跃度以及作用发挥等“质”的提升;二是我国社会组织开始步入严登记、严监管时代,对社会组织的审核把关更加严格;三是打击整治合法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大,长期以来不开展活动、不进行年检、不正常换届的大量僵尸型、休眠型社会组织受到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,大量社会组织受到撤销登记处罚导致数量减少。
蔡礼强同时表示,2018年,针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基调和政策环境从严,并不意味着社会组织得到的支持减少和发展环境恶化。在政策从严的同时,政府针对社会组织的各类支持持续增强,社会组织正进一步制度性、结构性地参与国家战略和治理体系。而从严管理的政策环境,以及来自政府与社会组织内部的两种支持驱动力量,正在推动我国社会组织步入一个高质量发展的转型之路:我国社会组织正在从一个从追求数量扩张的高速度发展阶段,转型迈入一个追求内在品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;正在从管理手段单一、管理方式落后的粗放式管理阶段,迈入一个管理手段多样、管理方式先进的精细化管理转变。
《中国社会组织报告(2019)》同时指出,2018年中国互联网公益发展迅猛,无论是网络公益活跃度、网络公益活动的创新性、社会公众的网络参与度等方面,在全球范围内都处于领先位置。由民政部指定的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在2018年共募集善款总额超过31.7亿元,比上年增长26.8%,超过84.6亿人次网民点击、关注和参与。互联网公益的兴起突破了传统公益的局限,极大地改善了公益资源的配置方式。公众参与公益的形式更加多样化,常态化和专门化、常规化与个性化、线上与线下一体化等多种方式,构建了中国公益的新生态、形成了公益参与的新模式,极大地拓展了整个社会组织领域的资金来源。
“互联网公益的兴起,在改变公益慈善组织资源状况的同时,也极大地改变了很多社会组织的资源状况。参与互联网筹款的很多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筹款平台,极大地改变了资金来源渠道、筹资能力和公开水平。”蔡礼强指出,互联网公益平台通过一系列技术和管理创新,在帮助社会组织募集大量资源的同时,也为中小型组织能力建设提供支撑,提升了参与其中的社会组织的规范化、透明化和专业筹资能力。不少希望利用互联网筹款平台的公益组织因为财务披露、年报审核不合格被挡在了门外,由此可知互联网平台发挥着重要的监督管理和规范提升作用。
《中国社会组织报告(2019)》还提出建议,应把社会组织制度性、结构性纳入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整体规划。报告指出,我国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6年来,已经取得巨大的成就和广泛的共识,但民心相通不足是当前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中的薄弱环节,围绕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开展卓有成效的民生援助,推动教育、科技、文化等领域交流,是当前和今后“一带一路”走深走实的重点。在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中许多政府、企业不能解决或不好解决的问题,多样化的民间社会组织可以发挥积极作用,不仅可以促进彼此民心互通,也能为“一带一路”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社会根基。目前我国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和国际活动的民间社会组织数量少、规模小,与发达国家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的数量和影响力相比有极大的差距。
“民间社会组织深度参与‘一带一路’中的民生援助,可以发挥灵活性强、专业度高、精细扎实的优势,在弱势群体帮扶、人道主义救助、医疗卫生健康等多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,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。”蔡礼强认说,我国应在认真研究发达国家通行做法的基础上,消化吸收其经验,把本国的民间社会组织纳入“一带一路”以及对外援助制度体系,给予资金和制度保障。中小型社会福利性项目和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中的一些民生项目,可以主要由民间社会组织深入受援国落地实施,政府发挥支持、监督和评估作用。(记者张春雷 责编 王营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