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日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正式实施,9月5日迎来我国首个中华慈善日。为宣传贯彻落实好《慈善法》(简称),营造鹭岛浓厚的慈善氛围。5日上午,我市在五一文化广场举办“慈善法实施暨首个中华慈善日宣传启动仪式”。市委常委陈秋雄、市人大副主任黄锦坤、市政府副市长黄文辉、市政协副主席詹沧洲、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权出席活动。我会也前往参加此次宣传活动。
市政府副市长黄文辉致辞
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、市委文明办、市民政局、市直机关党工委、团市委主办,市慈善总会承办,市红十字基金会、市教育基金会、市老年基金会、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我市各慈善公益组织协办。
启动仪式上,厦门市慈善总会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发出“以法行善共创和谐”喜迎首个中华慈善日倡议书,同时为感谢捐赠单位的爱心贡献,与会领导现场向他们颁发了“依法兴善共创和谐”荣誉牌匾。
15家爱心单位和个人上台举牌捐赠
活动现场,我会现场摆放展板,发放公益宣传材料、倡议书,市红十字基金会、市老年基金会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也组织公益互动活动,发放公益礼物,厦门市慈善门诊部等举行义诊活动,其他各界公益组织也纷纷前来举行义展、义演等活动,丰富多彩吸引眼球,主办单位还现场设慈善法法律咨询处,让市民朋友现场观看咨询。
与会领导现场参观展位
我会摆放宣传展板
本次宣传启动仪式旨在通过一系列的公益慈善宣传活动,让全体市民积极参与,以此唤起市民的慈善意识,激发市民的慈善热情,同时普及宣传《慈善法》,营造鹭岛浓厚的慈善氛围,让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不断深化,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贡献一份力量。
从即日起,厦门市将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,深入开展《慈善法》宣传活动,进一步普及《慈善法》,培育市民慈善意识,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广泛参与慈善活动的集结号。我会也会遵循《慈善法》的各项规定,继续积极开展慈善活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