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建安慈善基金会
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
各位领导、各位理事、各位监事:
基金会自成立以来,在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,在全体理监事的共同努力下,基金会的财务工作平稳发展,现将2013年度主要财务情况报告如下,请予审议。
一、财务收支基本情况
2012年度,资金结余3,188,777.40元(其中:现金3,074,677.40元,实物折合114,100.00元);
2013年度,全年收入4,644,449.65元,支出3,791,695.78元,收支结余4,041,531.27元(其中:现金3,867,796.27元,实物折合173,735.00元)。
二、收入情况
本会收入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及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的捐赠。2013年度,本会总收入4,644,449.65元。其中:
(一)、接受社会捐赠4,491,074.00元(其中现金3,140,274.00元,实物折合1,350,800.00元);
(二)、理财收益149,600.00元;
(三)、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,775.65元。
三、支出情况
2013年度,本会总支出3,791,695.78元。其中:
(一)、业务活动成本使用情况,包括慈善公益、奖教助学等支出3,685,522.00元(其中现金支出2,394,357.00元,实物支出1,291,165.00元),占总支出的97.2%;
(二)、基金会管理费支出情况
1.工资7,493.67元;
2.办公费3,938.20元;
3.差旅费1,270.80元;
4.邮电费2,121.53元;
5.社保费901.50元;
6.运输费3,200.00元;
7.招待费317.00元;
8.汽车费3,014.00元;
9.汽油费9,792.00元;
10.审计费3,000.00元;
11.房租60,000.00元;
12.其他9,981.00元。
管理费用合计105,029.70元,占总支出的 2.77%。
(三)、筹资费用
用于筹资的手续费1,144.08元;占总支出的0.03%。
四、自查结果
通过对2013年财务收支的自查,基金会做到了以下几点:
1.基金会收入、支出严格按照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;2.无公款旅游、公款吃喝情况;3.不存在隐瞒收入、私设小金库、虚列转移、贪污私分、违规使用票据、损失浪费等问题。
2014年度,基金会一定会继续严格执行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,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,全面规范财务行为,坚持依法按章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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